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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ricitrin对照品​实验方法与判定

更新时间:2024-01-08点击次数:206

Myricitrin对照品实验方法与判定:


1.对照品溶液的稳定性


2.对照品溶液的配制:精密量取脑对照品适量,加无水乙醇制成每1ml含脑1mg的溶液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


3.色谱条件:以交联键合聚乙二醇为固定相的毛细管柱;柱温120℃;进样口温度250℃;检测器温度250℃;分流进样,分流比10:1。理论塔板数按脑计算应不低于10000。


4.实验方法:配制的对照品溶液,一份置冷处保存,一份置室温中保存,在第1、3、7、10、15天重新配制一份对照品溶液,三种储备液同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0ug的溶液。照气相色谱法,并依据新对照品的峰面积计算原对照品溶液的含量。记录下来,保证原对照品溶液含量在考察期相对平均偏差不超过2.0%,验证对照品溶液在使用期内稳定可靠。


标准品、对照品的问题:


(一)来源:


依照有关规定,中国用于药品成品检验的标准品(对照品)来源有:一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(对照品);二是其他国家的标准品(对照品);三是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标定,并经同级食 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标准品(对照品)。


(二)有效期和使用说明书:


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(对照品)大部分均无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期限,大都沿用新的批号出现、旧的批号自动停止的管理方式。


(三)使用过程:


工作标准品(对照品)虽经有关部门认可,但要求有标化日期、复标日期、贮存条件、使用等相关文件规定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

(四)验证问题:


按标准品(对照品)管理要求,使用前应对其进行验证,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。


(五)开封问题:


对已开封的标准品(对照品)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做严格的规定,不应同未开封的标准品(对照品)放在一起继续使用,包装上应做好相关标识,说明是否已开封过、何时开封的,内含多少量等相关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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